关于周富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3-29 16:47:21 来源: 市纪委组织部
中共广元市纪委
关于周富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县区纪委,市级各部门纪检组,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,委机关各单位:
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,同意:
周富梅同志任广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(八级职员A,试用期一年);
张玉斌、张发鹏同志任广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八级职员(B);
冯秀萍同志任广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九级职员。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起计算。
中共广元市纪委
2017年3月29日